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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中学高新分校招聘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 校外辅导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17:18:23

    安康中学高新分校招聘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

    校外辅导教师公告


       安康中学高新分校现有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40余门,涵盖人文底蕴、自主发展、社会参与、非遗传承等四个大类,全校2000余学生全员参与。为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类型,提升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质量,充分发挥辅导教师对课程发展的带动作用,现面向社会选聘一批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辅导教师(简称校外辅导教师),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聘任校外辅导教师类别

    1.美术鉴赏类

    2.音乐传媒类

    3.体育健康类

    4.语言文化类

    5.有益于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其他类别。

    二、申报条件

    1.热爱学生社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具有学生社团指导经验,掌握学生社团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律。

    3.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聘任流程

    1、申请。有意向担任校外辅导教师者,请在附件下载并填写《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辅导教师申请表》。

    2、评审。学校组织成立包含校外专家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察评定,对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校外辅导教师候选对象。

    3、选聘。参加学校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超市活动,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组建社团招纳学生,新成立课程(社团)所招学生不得少于10人,否则将取消开设课程(社团)资格。

    4.开展课程(社团)活动。获聘校外辅导教师,按学校统一安排,每周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开展课程(社团)活动。

    四、相关要求

    1.校外辅导教师属于公益性岗位,学校不承担课时费用,学校可提供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开展活动的场地、桌椅等基础设施。校外辅导教师不得在受聘期间进行招生宣传及其他包含商业性质的活动。

    2.校外辅导教师受聘期间一般不得请假或更换,因特殊不可抗拒因素不能继续担任时,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待学校找好接替人选方可离开。

    3.校外辅导教师需签订《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校外辅导教师聘任协议》,聘期为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继续聘任。

    4.在聘任期间,校外辅导教师需遵守法纪,遵守《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学生素养提升课程(社团)校外辅导教师管理办法》,若出现违规行为,学校有随时解聘的权利。

    有意向者,请于4月1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发至邮箱:479106911@qq.com,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咨询电话:13109293000(刘老师)  

    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安康中学高新分校。


    安康中学高新分校

    2021年3月25日

    附件:安康中学高新分校校外辅导老师申请表.docx